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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發生很多事,讓我練修養其中一件就是我的一位朋友交了新男人,與男人同居,那也就算了
上週日吵架,她說她男人很喜歡半夜打電話給別的女性聊天
然後,星期一又跟男友去南投玩,那也就算了
討厭的是去玩,她打卡居然標註我和她一起去
這樣我老闆就會誤會我曠職
我可是認真的好員工
為了避免被老闆誤會,他外出,我就曠職,還得自己去解釋一下
我招誰惹了哪個倒楣鬼啊
自己出遊拉我當電燈泡
不對….拉了13個人,是怎樣...有病嗎
後來朋友回答我說:手機秀豆,她男友打的卡,可疑的是她男友標註的13人都是女性友人
而我看了她的回覆,心裡想:男友用她臉書打卡,很好笑
為什麼連這麼簡單的事都沒自主權
為了討好男人
自己要尊重自己才是
別人用的名譽邊個謊也能接受
我是不能接受這種情形
不知道她如此做是可以換來所謂的幸福嗎
我常覺得女人要自重,別人才會尊重妳,不管年齡大小都一樣好友笑我:這種是如果發生在我們身上...不得了,一定火燒好幾棟樓
先前好友只是管了LUCIA小姐的部落格一點點
就被格主訓話數週還關緊閉
現在就知道LUCIA小姐雖不是女權主義至上者,但絕不可以侵犯她隱私,尤其她沒同意的事,一定要尊重她
其實本來就是這樣人與人要保有界線,有一本書也是如此寫,記得好像是閨密送我的書
話說回來,我後來上網看了怎麼移除標註的方法,不想等人家移除,我自己進去朋友的臉書,我自己來移除自己,這樣我才放心,真的是無妄之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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